中共陕西经济联合会委员会关于开展冯新柱案 “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和学习的通知-九游会网址最新
陕经联党发〔2018〕11号
中共陕西经济联合会委员会关于开展冯新柱案
“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和学习的通知
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省工信厅党组印发的陕工信党发[2018]37、40、42、43号通知精神,为了夯实陕西经济联合会“以案促改”工作,彻底肃清冯新柱案的恶劣影响,筑牢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把全面从严治党和脱贫攻坚引向深入,现就陕西经济联合会开展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和学习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警示教育学习的重点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想。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作为权威读本,学思践悟、融会贯通。特别是学习领导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报告、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等。
(二)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重要思想。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成都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3月30日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全国“两会”期间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领会2017年省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情况通报、全省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暨整改部署视频会议精神等。
(三)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批示精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等。
(四)深入学习省委“以案促改”决策部署和专题警示教育通知精神。认真学习省委《实施方案》,胡和平同志在“以案促改”专题部署会上的讲话,认真学习省委《关于以冯新柱为鉴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的通知》,以及《关于深刻汲取魏民洲案教训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省纪委印发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警示录等,结合冯新柱以及祝作利、魏民洲、孙清云等人严重违纪事实,汲取教训、警钟长鸣。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集中自学与研讨。6月10日前,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充分利用例会、晨会、“三会一课”时间,严格按照以上四个单元的学习内容,紧密结合冯新柱案专题警示教育,组织开展集中自学与座谈交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为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打牢思想基础。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带头深入学习,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第二阶段:开好理论中心组学习会。6月20日前,经济联合会召开会领导班子和各部部长、副部长参加的会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暨警示教育会,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领导班子专题学习组织。围绕冯新柱严重违纪问题和案件暴露出的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严等问题专题研讨,交流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警示教育效果,促进“以案促改”整改任务落实。
第三阶段:常态化警示教育和学习。6月底前,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做好四个单元学习内容的学习笔记,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七一”后,以学教相辅的方式,将专题警示教育和学习与“两学一做”常态化相结合、与“以案促改”具体整改措施落实相结合,开展专题学习讲座、组织培训,在持续深入上下功夫。在认真汲取冯新柱案教训的基础上,经常检视自身,主动查找不足,明确整改方面,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巩固提升学习效果。
三、警示教育和学习的要求
(一)要坚持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涵养正气、淬练思想、升华境界、指导实践。通过学习校准信仰坐标,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党绝对忠诚,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迎难而上、勇于担当。
(二)要坚持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牢记初心使命,查找行为偏差,明确整改方向,切实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严格要求自己、严格廉洁自律、保持优良作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法纪意识,严格按制度、按规矩办事,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自觉接受监督,在党内政治生活大熔炉中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三)要坚持以学促改、知行合一,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抓好工作的饱满热情和现实行为;用“以案促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各项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保障“以案促改”落地见效。
陕西经济联合会
2018年6月11日